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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国家助学金认定微调,会计学院经过一学期的广泛了解和考察,以及各班班委的反馈,并未发现需要进行微调的情况。经本院系党委副书记、各年级辅导员以及资助专管员老师研究后决定:我院对上一学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国家助学金认定结果不予调整。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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