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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智化转型与会计创新发展名师工作室日常工作制度

日期:2021-08-14 作者: 编辑:会计学院 点击:[]


第一条 为确保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工作取得成效,实现工作室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名师示范引领的良好效应,依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指导标准(试行)》等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作室严格落实教学名师主持负责制,依托会计学院,发挥集体智慧,围绕新时代“数智化转型与会计创新发展”主题,开展相关教学科研活动。

第三条 工作室实施例会制度。每学期初召开一次计划会议,讨论本学期“工作室”计划,确定工作室的阶段工作目标、科研课题及专题讲座等工作安排;每学期末召开一次总结会议,分析本学期工作室工作进展情况,分享成功的经验、探讨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 工作室实施线下学习研讨制度。工作室成员应持续学习专业理论知识,持续开展教学改革及科学研究,总结交流教学及科研经验,积极探索教育教学及科研规律。工作室每学期至少安排两次集体学习研讨,围绕教学改革、科研课题、课堂教学交流心得体会。

第五条 工作室推行线上学习研讨制度。建立工作室微信群,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实行网上学习、教研交流与研讨,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第六条 工作室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工作室成员应不断发挥工作室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开设学术讲座、观摩课、示范课等。

第七条 工作室建立良性人才培养机制。工作室成员应认真做好“传帮带”活动,主动承担培养青年教师和学生的任务,定向结对培养青年教师,主动承担学生导师,做到培养过程规范,培养效果明显。

第八条 工作室积极发挥服务社会职能。借助于工作室平台,在立足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加大工作室及成员科教产教融合、服务社会的力度 。

第九条 工作室实施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室成员的考核主要从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社会服务等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设立“工作室优秀成员”等奖项,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评选并奖励。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一条:数智化转型与会计创新发展名师工作室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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