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做好我院2020—2021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14日
为切实做好本次评定工作,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如有疑问,请至教科楼A座402室咨询;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反映。
会计学院资助工作负责人 潘婧:18639190399(咨询电话)
此外,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和会计学院将定期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立即收回资金,情节严重的,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会计学院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