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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2-07 作者: 编辑:会计学院 点击:[]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简称《成果奖实施办法》,见附件1),我部决定启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1.纸质版材料:

申报评审表:申报者填写《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简称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7份),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申报成果: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上述《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439办公室。

2.电子版材料:《申报评审表》(word版)、申报成果(PDF版)、相关证明材料(PDF版)的电子文档(以“姓名+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命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hncykyc@126.com。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2月7日17:00,本奖项为限额择优推荐,请按时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详情及要求参见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程传鹏、杨雯雯

联系电话:86157225

地点:行政楼科研处439办公室

电子邮箱:hncyky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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