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河财政教〔2022〕20号)文件精神,结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3年度普通本专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制定会计学院2022级本科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转专业对象
具有我校2022级学籍且在校普通本科学生(高水平运动员、专升本学生、预科生、定向生除外)。
二、转专业条件
(一)申请资格
思想品德优良、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身心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不得申请转专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
2.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申请转入普通专业的;
3.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4.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5.申请二次转专业的;
6.低录取批次转入高录取批次学习的;
7.专业分流后,申请转入同一大类其他专业的;
8.无其他正当理由的。
(三)录取批次之间的限制
1.普通本科一批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一批其他专业,本科一批较高收费专业、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
2.本科一批较高收费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一批较高收费其他专业、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
3.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同批次合作办学类专业;
4.艺术类专业录取学生可以申请转入艺术门类其他专业;
5.普通专科录取学生可以申请专科批次其他专业。
(四)优先考虑情形
符合申请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因身体原因无法在录取专业学习的;
2.休学创业学生,复学后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3.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4.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复学(或入学)后原专业不再招生的;
5.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已修读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90(含)以上且在本专业全部学生成绩排名前1%的学生。
三、转专业工作要求及程序
(一)会计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拟定转专业工作方案,做好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及公示。
(二)会计学院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拟同意转出(入)学生等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三)学院按时完成接收转专业申请、考核并确定名单,教务处负责过程监督和确定名单公示工作。
(四)转入院系考核组织工作在转专业工作方案中详细说明,并通过院系网站或其他方式通知到相关学生考核方式、考核时间、考核内容等相关信息。
(五)特别提醒:2022级学生已修读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90(含)以上且在本专业排名前1%的学生申请转入会计学院的学生,优先录取。
(六)2022—2023学年第2学期的学生表现和成绩将计入考核范围。
四、会计学院各专业转出、接受转入学生考核方案
会计学院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如果某专业(方向)申请转出学生超过预期比例,学院按照一定程序遴选具备转出推荐资格者。会计学院同意转出的学生须接受申请转入院系组织的考核。
会计学院对转入学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则与程序。
鉴于会计学院各专业的学习要求,申请转入会计学院的学生,需要在大一上学期修读过《微积分Ⅰ》或《高等数学Ⅰ》并考试合格。
学院对转入学生加试《微积分》和《大学英语》,并结合第一学期学习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核成绩。学院根据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五、转专业时间安排
(一)4月8日—10日,经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及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在学院官网公示会计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及各专业拟接受人数。
(二)4月11日-12日,符合转专业报名资格学生填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转专业申请表》,每位申请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4月12日17:00前,由学生所在院系收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审核,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转专业申请表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4月13日—17日,转出院系审核公示。转出院系在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在拟同意转出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转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各院系于4月17日17:00前将《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报送教务处。
(四)4月18日17:00前,教务处将审核通过的转专业申请表交至学生申请转入院系。
(五)4月19日—25日,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及公示。学院将转专业工作小组审定的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在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在拟同意转入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转入意见并加盖公章,于4月25日17:00前将《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教务处备案。
(六)4月26日-28日,第二阶段转入考核及公示。第一阶段转入院系未接收学生,可在原申请表中补充填报第二阶段志愿学院及专业,并于4月26日12点前交送至转入学院(第一阶段转入人数未达到拟接收人数的专业所在学院),学院组织考核及公示,并于4月28日17:00前将第二阶段公示无异议的拟转入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附表5)报教务处备案。
六、转专业手续办理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本学期仍参加原专业的学习与课程考核,在下一学年开学后,到新专业所在院系报到注册。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学费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收费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档案,转出院系应按照教务处提供的转专业名单于新学期第一周内将转出的学生档案交到学生转入院系,学生转入院系接收档案时须将转专业申请表放入档案袋内妥善保管并做好交接手续。
对已初步通过转专业的学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退回原专业学习。
(1)在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因违纪受到处分的;
(2)发现有其它不符合转专业规定的。
该项工作由学生原所在院系负责监督执行,并于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将有上述情形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七、工作要求
(一)成立会计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为完成会计学院转专业工作,会计学院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会计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设计考核方案,审核资格、成绩评审、证书认定、等考核过程工作,以确保会计学院转专业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小组构成如下:
组长:潘克勤 贺捷
成员:宋斌斌、田西杰、赵彦锋、张肖飞、李长秋、张丽华、叶建华、李 凯、柴玉珂、张军华、李红美、李宜泽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转专业涉及学生专业选择,关系学生切身利益。为确保学生良好的竞争环境,开展工作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则与程序。要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按要求及时做好各环节公示工作。会计学院会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综合考虑学生兴趣特长、表彰奖励、身心条件、学习成绩等因素,择优选定接收适合本专业培养要求的学生。
(三)及时报送材料
转专业工作程序多、时间紧、任务重,各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时间安排才能顺利进行。因此,每个环节都要按时完成,会计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教学办公室应及时提交各个环节的材料,确保会计学院转专业工作能有序按时顺利完成。
附件1:2023年度各专业拟接收人数表
会计学院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