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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关于长期稿件征集的通知

日期:2023-03-24 作者: 编辑:会计学院 点击:[]


加强会计学院文化建设和品牌建设,进一步推进会计学院宣传工作,对学院重大活动和师生优秀事迹等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凝聚师生人心,营造良好氛围,特进行稿件征集。

一、征稿对象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职工,海内外校友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学院事业发展的友人。

二、征稿内容

1.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涌现的好人好事、风采事迹以及自身或身边人的励志、成长故事等。

2.原创公益广告、短视频、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朗诵等短视频作品。

3.美术、摄影、书法、手绘、剪纸等艺术作品。

4.原创诗歌、心得、散文、小说、剧本等文学作品。

5.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振奋精神、鼓舞人心,展示会计学院师生精神风貌和品格的其他作品。

三、征稿要求

1.来稿题目自拟,不限题材,文章、图片、短视频等均可。来稿须为原创,内容健康积极,思想内涵丰富,价值取向正确。

2.人物事迹撰写使用第一人或第三人称均可。

四、作品格式

1.文章类:文章字数、体裁均不限,格式为DOCX;

2.图片、照片类:JPG格式、像素3M以上;

3.视频类:视频作品时间长度不限(一般不超过5分钟),格式为MP4,横竖版不限,并附200字左右的创作理念。

五、提交方式

来稿请发送至会计学院宣传中心新闻采编部邮箱:xczxxwbfg@163.com,邮件主题和作品附件均命名为“会计学院长期征稿活动+姓名+联系方式”。如为团队创作,请在邮件正文说明所有成员的基本信息。

六、征集时间

长期有效。

七、注意事项

1.投稿者可以投递一个或多个作品。

2.入选和最终采用的作品使用权仅归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所有,学院可根据需要用于学院官网或学院公众号进行公开宣传展示、标记,并进行相关形式的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3.投稿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作者有义务根据征集单位意见酌情对作品进行修改直至最终推广使用。

4.关于我院在校生来稿,若稿件采用,将给予作者本人综评分奖励。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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