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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本科生转专业的工作方案

日期:2021-04-14 作者: 编辑:会计学院 点击:[]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关于2021年度本科生转专业的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河财政教〔201830)、《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河财政教〔201769)等文件精神,结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1年度转专业工作方案》,制定会计学院2020级本科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对象

具有我校2020级学籍且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不含高水平运动员、专升本学生、预科生)

二、转专业条件

(一)申请资格

思想品德优良、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身心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不得申请转专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跨学历层次的;

2.低录取批次到高录取批次的;

3.录取时被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4.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

5.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6.艺术类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的;

7.申请二次转专业的;

8.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三)录取批次之间的限制

普通本科一批次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第一批次较高收费专业、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本科第一批次较高收费专业录取学生不能申请转入普通一批次录取专业;本科第二批次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同批次合作办学类专业;2020年预科升段学生只能在预科升段选报专业目录范围内申请转专业;艺术类专业录取学生只能在艺术学院内部专业之间申请。

(四)有资格申请转专业学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转入院系确定拟转入名单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因身体原因在原专业就读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2、休学创业学生,复学后申请转入与创业项目相关专业学习的;

3、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学习某项专业技能申请转入相关专业的,学生可在退役复学后申请转专业;

4、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复学(或入学)后原专业不再招生的,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学习;

5、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90(含)以上且在本专业排名前1%的学生申请转专业,经转出(入)院系同意后,可转入相关专业。

(三)会计学院各专业转出学生报名条件

申请转出会计学院各专业的学生,满足前述资格外,按照相关规定,需要通过接收转入专业所在院系组织转入的考核。

三、转专业工作要求及程序

(一)会计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转专业工作方案,做好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及公示。

(二)会计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拟同意转出(入)学生等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三)学院按时完成接收转专业申请、考核并确定名单,教务处负责过程监督和确定名单公示工作。

(四)转入院系考核组织工作应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和专业情况在转专业工作方案中详细说明,并通过院系网站或其他方式通知到相关学生考核方式、考核时间、考核内容等相关信息。

(五)特别提醒:2020级学生上学期期末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90(含)以上且在本专业排名前1%的学生申请转入会计学院的学生,优先录取

(六)20202021学年第2学期的学生表现和成绩将计入考核范围。对已初步通过转专业的学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退回原专业学习。

1)在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因违纪受到处分的;

2)发现有其它不符合转专业规定的。

该项工作由学生原所在院系负责监督执行,并于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将有上述情形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四、会计学院各专业转出、接受转入学生考核方案

会计学院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转出,学院不设置限制,但得按照相关规定,接受转入专业所在院系组织的考核。

会计学院对转入学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则与程序,鉴于会计学院各专业的学习要求,申请转入会计学院的学生,需要在大一上学期修读过《微积分》或《高等数学》并考试合格。

如果转入学生申请人数超过接收指标,加试《微积分和《英语》,结合学生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兴趣特长、表彰奖励等,择优录取,并进行公示。

五、转专业时间安排

412日—14日,学院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包含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考核细则、考核方式和内容、考核时间)各专业拟接收人数呈报表,并在本院系网站公示,以上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及公示截图)加盖公章于414日下午17:00前报送教务处。

415日—16日,符合转专业报名资格学生填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转专业申请表》,每位申请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41617:00前,由学生所在院系收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审核,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转专业申请表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419日—21日,转出院系审核公示。转出院系在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在拟同意转出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转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各院系于42117:00前将《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纸质版、电子版、公示截图)报送教务处。

42217:00前,转出院系将分类汇总后的转专业申请表交至学生申请转入院系。

423日—30日,转入院系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及公示,转入院系在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在拟同意转入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转入意见并加盖公章,于43017:00前将《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附件8)(纸质版、电子版、公示截图)、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送教务处。

56日—10日,教务处对转出(入)院系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六、转专业手续办理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本学期仍参加原专业的学习与课程考核,在下一学年开学后,到新专业所在院系报到注册。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档案,转出院系应按照教务处提供的转专业名单于新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将转出的学生档案交到学生转入院系,学生转入院系接收档案时须将转专业申请表放入档案袋内并妥善保管。

七、工作要求

(一)成立会计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为完成会计学院转专业工作,会计学院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会计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设计考核方案,审核资格、成绩评审、证书认定、等考核过程工作,以确保会计学院转专业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小组构成如下:

组长:贺捷、潘克勤

成员:刘文升、申香华、田西杰、谢香兵、张肖飞、张丽华、叶建华、李凯、李红美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转专业涉及学生专业选择,关系学生切身利益。为确保学生良好的竞争环境,开展工作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则与程序。要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按要求及时做好各环节公示工作。会计学院会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综合考虑学生兴趣特长、表彰奖励、身心条件、学习成绩等因素,择优选定接收适合本专业培养要求的学生。

(三)及时报送材料

转专业工作程序多、时间紧、任务重,各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时间安排才能顺利进行。因此,每个环节都要按时完成,会计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教学办公室应及时提交各个环节的材料,确保会计学院转专业工作能有序按时顺利完成。

 

 

会计学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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